律师浦志强
一个与言论自由相关的案件,一位中国辩护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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浦志强案尘埃落定:获刑三年缓期三年,不提起上诉

2015年12月22日,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就中国维权律师浦志强涉嫌“煽动民族仇恨罪”、“寻衅滋事罪”一案裁定浦志强有罪,两罪并罚,判处三年有期徒刑,缓刑三年。
浦志强2014年5月初被警方抓捕,后被羁押一年又七个多月,至今年12月14日首次接受审判。此案之前曾被三次延期侦查、两次退回重新侦查和两次延长审理期限,对浦的指控最多时达到四项,均与其在网络上的言论有关。
对于此次判决,新华网称浦志强“积极认罪悔罪,法院对其从轻处罚”、“浦志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”。浦志强的律师尚宝军亦表示浦不会上诉,但其在接受采访时声明,浦志强只是承认了发布7条涉案微博的行为,并未认罪。

头条:一年又七个多月的羁押

近观中国法治进程,追寻公民言论自由的边界,这依然是一场漫长而曲折的征途。中国知名维权律师浦志强一案自2014年5月6日至2015年12月22日,历经长达一年又七个月的反复审理后,以其涉嫌“煽动民族仇恨罪”“寻衅滋事罪”并“获刑三年缓期三年”的判决告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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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物特写:“体制外大佬,美丽岛律师”

浦志强平日里总提着一个硕大的罐头瓶做的茶杯,里面乌泱泱泡着茶叶或胖大海一类的东西,和一般律师“西装革履”的形象不太搭调。他觉得自己没太多的花花肠子,喜欢直来直去,先把复杂的事搞简单,再快刀斩乱麻,后把简单的事办利索,直言不讳:“有时我就想,就凭我这德行,改行去要饭我都能当丐帮的长老,不慎坐了牢,也能混个牢头狱霸。”他的电脑桌面是社会学家于峥嵘的一幅著名油画——一个满脸沧桑的老妇额上写了一个大大的“冤”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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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:浦志强被定罪,我们离法治还有多远?

浦志强涉嫌罪名之一的“寻衅滋事”是一个目前最容易起诉的万能口袋罪名,但当局指控浦“煽动民族仇恨”则令一些观察人士感到讶异。中国刑法宽泛的适用范围和不精确的用语,使得有关部门掌握著许多打压选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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